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起发生在上海闵行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该案件涉及吴某在羽毛球馆打球时因意外摔倒受伤,最终将羽毛球馆公司及一位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告上了法庭。
事发当日,吴某与同事一同前往羽毛球馆打球。在接球的过程中,他未注意到脚下的流浪猫,右脚不慎踩到了猫的肚子,随即摔倒并受伤。经过鉴定,吴某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随后,吴某将羽毛球馆公司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肖某坚称自己只是投喂流浪猫,并未构成饲养关系。然而,肖某的同事林某在法庭上作证称,肖某不仅在厕所门口固定投喂流浪猫,还曾经带猫去洗澡和看病。
根据这些证据和事实,法院最终认定肖某与流浪猫之间构成了饲养关系。因此,肖某被判决承担吴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0198.20元的赔偿责任。同时,羽毛球馆公司也被判定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于饲养流浪动物责任问题的关注。法院在判决中明确了饲养者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护他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网友:这个判的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