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郭女士发现,一名9年未曾联系的旧友刘女士,擅自将她的真实姓名用作微信及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昵称。郭女士担心对方借此冒充自己向他人借钱、实施诈骗,在留存账号截图等相关证据后报警。警方表示,目前暂未查到刘女士存在冒充郭女士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此事尚未立案。律师提示,未经许可刻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作为网名,若足以造成他人身份混淆,涉嫌侵犯姓名权;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赔礼道歉。
真实姓名被9年未联系友人用作昵称:已报警尚未立案
海峡网综合
2026-10-1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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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秀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