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出租车上下来的男子殴打同行男孩,37岁的李世杰出手制止,拉扯过程中,男子摔倒受伤报警,称被李世杰打伤,要求赔偿3万元。
2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目前当地警方主持双方调解协商,李世杰认为自己是见义勇为,太原市见义勇为协会表示,需要先由辖区派出所认定见义勇为行为。
回忆讲述
见路人杯砸拳打男孩 他赶紧上去拉架劝阻
2月27日,记者通过一位知情人士联系李世杰。据李世杰回忆,事发1月28日下午5时许,太原市一个茶城的停车场。他和朋友在等人的过程中,看见任某领着男孩坐网约车下车。
“我看见他们说了不到几句话,他就对小孩拳打脚踢,我见打得激烈,当时第一反应是不能把小孩打坏了。他下手程度确实比较狠,我就接受不了,赶紧上去拉架,一下子把他拖开,他站起来就给我了一拳,完了以后他准备打第二拳,我就挡了一下,我推开的时候就碰到他头部了,当时我也是没有意识的。”
当日的停车场监控画面显示,17时37分,任某下车后不仅突然摔东西,随即对同行的男孩拳打脚踢,甚至还用水杯砸男孩。
警方介入
男子称眼睛受伤索要3万 派出所民警联系要调解
李世杰表示,任某随后可能感觉不舒服,就坐下了,“我(李世杰)感觉到右下巴这儿也开始疼。”随后对方报了警。
事发当天,李世杰前往辖区千峰路派出所做了笔录,任某到医院检查,“他说他眼睛疼,要去医院。”李世杰说。
李世杰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几天前,派出所民警联系他表示要调解,“他(任某)就说‘你打伤我了,我做手术花了3000多元,我需要营养费,还要七八千块钱,可能还要复查,总共需要3万块钱。”
对于任某为何会眼睛受伤,李世杰表示,具体细节他已经记不清了:“他摔了一跤,和这也可能有关系。前几天见他的时候,反正从外观上看起来,和正常人是没有区别的。”
2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安分局千峰派出所,民警答复称,具体要联系办案民警,可以来派出所了解情况,但未透露是否对两人采取什么措施。
27日下午,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还在协商。”
知情人士
双方都受了伤 打孩子男子伤情应该不重
现场监控画面清晰地记录,17时38分,任某在追打男孩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对此,知情人表示:“所以李世杰怀疑他(任某)是酒后,因为路面是水泥路面,没有水,水泥地就是有水也滑不倒啊!”
2月27日,知情人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被打男孩8岁左右,和任某确实是父子俩。“父子俩应该是去那个地方办事,那里是一个茶城,网约车下车的地方应该是个商铺。”
“民警调解时,任某说他打孩子没有理由。他没有透露事情的起因,李世杰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殴打儿子。”
记者试图联系任某未果,知情者表示,因为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所以也联系不上任某,“他们后面见了几次面,全是在千峰派出所见的,民警现在暂时是想调解。”
该知情人士表示,双方都有受伤,但任某的伤情应该不重。
“他(李世杰)应该有事(受伤),但他这人比较实在,只是不说而已。”
“他(任某)是个成年人了,三十多岁,我想也不会身受重伤,监控视频很清楚,他只说他眼睛受伤,民警调解时,他索要3万元,他们现在是在调解阶段。”
李世杰表示,任某也打了自己,“我当时疼了一阵子,后面就没啥事了,我也没去医院,我感觉不厉害就没去,我也不主张让他赔钱。”
当事人委屈
“我把你的儿子救下来了
你是不是应该说一声感谢”
李世杰介绍,自己是1986年出生的,有两个孩子,小的4岁、大的13岁。“我确实心很不甘,我也没有给他造成这个伤情,他莫名其妙要向我要这个钱。”
李世杰表示,民警只是说尽快调解,“他现在开口就要3万块钱,民警说如果实在不行了,咱们就用治安处罚,说双方都要拘留两到三天,完了以后再处理。民警说现在对方伤情重,提出来要赔钱。”
是不是因为自己也有孩子,看到被打男孩和自己孩子年龄差不多,李世杰看不过眼才出手相帮?
对此,李世杰坦言没有考虑那么多,“我看到一个水杯砸上去了,还在拳打脚踢,就是想救那个小孩,我啥也没想,要是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我估计也上不去。”
李世杰认为自己是出于见义勇为,多少有点委屈,“我把你的儿子救下来了,你是不是应该说一声感谢,再说这个事情(赔偿)要合理一点?”
相关部门
是否是见义勇为 要由公安机关先认定
2月24日,李世杰的哥哥联系太原市见义勇为协会,但目前并未得到明确答复。
2月27日,太原市见义勇为协会工作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之前确实他的家人来咨询过见义勇为,我也向我的上级领导请示咨询了一下,要由当地公安机关先认定,如果没认定,就不能视为见义勇为行为。”
工作人员向记者讲明了见义勇为的申报流程,“首先要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来认定。如果认定是见义勇为行为,再履行申报手续,要报送所在区县的见义勇为管理机关确认和表彰。”
“如果他们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是特别突出的事迹,会报送我们市见义勇为协会,由我们确认和表彰。我们如果认定是特别突出的事迹,就会往上报,这得有必要的流程。”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说法
殴打自己孩子也是不法侵害
制止行为并无过激之处
知名公益律师谭敏涛指出,李世杰看见任某殴打孩子比较凶,就上前制止,随后任某与李世杰发生冲突,导致两人均受伤,任某现在要求李世杰给予赔偿。“从这起事件来看,首先需要认定,任某殴打孩子,作为第三人的李世杰上前制止,是否是见义勇为?”
谭敏涛认为,李世杰的行为,是在制止不法侵害,“这个不法侵害就是任某殴打孩子,哪怕任某是在殴打自己的孩子,也是不法侵害。我们不能认为任某殴打自己的孩子属于正当行为,别人上前制止就是‘多管闲事’。对于任某殴打自己的孩子,李世杰上前制止,也是在制止不法侵害,应当受到鼓励和表扬,而不是被索赔。”谭敏涛指出,李世杰制止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只要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没有故意致使任某受伤,那么,对于造成任某受伤,就不应当由李世杰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谭敏涛表示,从本案来看,李世杰的制止行为并无过激之处,用意只在于制止任某殴打孩子,无论是将任某推开,还是任某拳打自己时,自己用手阻挡,均在必要限度内。“李世杰没有伤害任某的故意行为,且是在任某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时。所以,李世杰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李世杰因正当防卫造成他人损害,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谭敏涛认为,对于这起案件,调解也需要建立在鼓励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中,有时正当防卫不被认可,原因在于正当防卫认定难度高,动不动还会被认定为互殴或者要求正当防卫者给予受害者赔偿。这样一来,面对他人遭受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的行为就会慢慢减少。”
《民法典》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谭敏涛介绍,对于见义勇为者遭受伤害,还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在本案中,侵权人就是任某,而李世杰的损害,可以要求实际侵权人任某给予赔偿。但李世杰造成任某的损害,因为是正当防卫,所以不应当由李世杰承担。
谭敏涛强调指出,对于李世杰的正当防卫行为,是在制止任某的不法侵害,是在保护被任某殴打的孩子。所以,还可以被认定是见义勇为。
“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法律需要给见义勇为者以鼓励。而对于普通人见义勇为的勇气,更需要法律给予加持。并且,还得免除见义勇为者的隐忧。这样,见义才能勇为,而不是首先想着自保。由此,我们在认定见义勇为时,就要把善恶分清,给恶行以惩处,给善行以保护,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并且没有后顾之忧。”
谭敏涛最后指出,在本事件中,对于任某殴打孩子的行为,就是一种恶行,是一种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和防卫,就是一种善行和正当。如此,本案不应当由李世杰给任某赔偿,反倒李世杰可以要求任某给予赔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多知道点
见义勇为咋认定
见义勇为是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的申报认定,一般由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相关单位和个人,向行为地的见义勇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荐或者申请。行为地的见义勇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调查,报基金会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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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劝架反被吵架者起诉
法院:无需担责
2022年4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居吵架后反将劝架者告上法庭的案件。
王某某与邻居刘某某发生争吵,刘某江路过进行劝阻,在拉架过程中王某某摔倒骨折。医院检查后,鉴定王某某为十级伤残。
王某某遂起诉刘某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合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某江为防止双方矛盾继续恶化升级而上前拉架,属于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行为,是法律和道德所倡导的,不具有违法性,没有侵害王某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故意或过失,因此造成王某受伤不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