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四川广安华蓥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隔空猥亵”案例,依法判决被告人夏某雄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间,被告人夏某雄通过社交软件先后添加被害人齐某某、黄某某等8名未满八周岁幼女为好友,在以分享游戏、共同兴趣爱好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诱被害人通过发送裸体图片、视频通话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猥亵。
华蓥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夏某雄要求多名被害人发送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供其观看,与被害人视频聊天时诱导被害人裸体实施淫秽动作,并录屏保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受到刑罚处罚,判决被告人夏某雄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