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层锡纸包住ETC设备,让高速门架“看不见”自己——河北一名货车司机的这套操作,最终换来的是一份刑事判决。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孟某1977年出生,河北唐山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9月9日,他驾驶重型货车多次从内蒙古锡尼镇站、棋盘井站及津晋塘沽收费站驶入高速,从河北承唐丰润站、丰南站、遵化南站等地驶出;途经廊坊广阳、固安一带时,用锡纸包裹ETC计费设备屏蔽收费信号,逃避缴纳通行费。
经查,孟某累计逃费138次,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49520.46元。案发后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补缴了全部费用。2026年10月9日,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10月20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认定,孟某以屏蔽信号的方式隐瞒真实通行里程,使收费单位误以为车辆只行驶了短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鉴于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补缴,且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认为没有再犯罪危险,依法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