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绍兴市民杨女士向市妇女儿童家庭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咨询,称丈夫陈先生5年来瞒着她给父母转账共计50万元,每年10万元。杨女士和陈先生今年均40岁,5年前经人介绍相亲结婚,婚前感情基础不深,婚后关系一直不太好。丈夫年薪约25万元,妻子年收入约12万元。

杨女士追问家庭存款时被告知不足10万元,再三追问下丈夫才坦白每年偷偷给父母转账10万元。杨女士认为公婆都有退休金且身体无病无灾,照看孩子不应花费50万元,怀疑丈夫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准备通过离婚诉讼追回。
律师杜瑾表示,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合理的尽孝金额法院会支持,但若数额过大、明显超出合理开支甚至是为离婚提前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夫妻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离婚分割时可能少分或不分。律师建议先协商,不成则可起诉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若法院认定50万元确为男方私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还可能因有过错而少分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