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的邻里纠纷。居民巢女士为方便78岁患腿疾的母亲上下楼,自费6.2万元在楼道内安装了一台座椅式爬楼机。本是好意之举,却遭到部分邻居的强烈抵制。邻居们认为轨道装置占用了公共楼梯空间,导致楼道最窄处仅剩67厘米,影响了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
巢女士告诉记者,母亲因腿脚不便已多年无法正常下楼,每次外出都需要家人搀扶。安装爬楼机后母亲终于可以自由上下楼,生活品质明显提升。但邻居们的反对让巢女士始料未及。有邻居表示,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空间,个人无权擅自改造,且狭窄的通道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成为安全隐患。
当地社区居委会已介入调解。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将召集相关业主协商解决方案,同时建议巢女士向物业和消防部门报备审批。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改造需要征得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巢女士的行为虽出于善意,但在程序上确实存在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