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八旬独居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遗产,近日引发了一场牵动人心的家庭纠纷。远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多年来悉心照料舅舅的生活,老人在病榻前立下自书遗嘱将全部财产交由外甥女"处理"。然而老人去世后,已经失联近二十年的亲生女儿突然从国外赶回上海,将外甥女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全部房产。这起涉及遗嘱解释、赡养义务与亲情伦理的案件经羊城晚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据了解,老人陆某生前独居在上海市黄浦区的一套老房子里。远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多年来一直通过电话、微信关心这位独居舅舅的起居冷暖,为他采购日常用品、联系就医就诊,逢年过节还将老人接到北京家中短住。2023年初老人病重期间立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在我去世后,我的房地及一切财产都由王女士和她丈夫处理。"老人去世后,王女士为他送终料理后事,并通过司法调解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然而2026年初,失联近二十年的女儿陆某突然现身并提起诉讼。她在诉讼中主张,遗嘱中"处理"二字的含义应为"代为保管",而非"赠与处置",因此房屋应依法由她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而王女士一方则认为,"处理"本身即包含对财产的全面处分权利。办案法官指出,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遗嘱措辞的精确解读,需要综合考量逝者的真实意愿出具裁判。
经过法院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女士因多年照料老人付出了大量时间和心力,女儿方面也认可了外甥女对父亲的实际赡养贡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避免了亲情彻底破裂的结局。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老年人,立遗嘱时措辞应尽可能清晰明确,避免使用存在歧义的表述,以真正实现遗嘱的定分止争功能。
海峡网综合自 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