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执行人要乘高铁去北京!”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被执行人杨某将乘坐D265次列车由银川前往北京。21时许,执行干警接到车站警务室通报,被执行人正在通过安检。经过照片确认核对无误后,执行干警上前亮明身份,将被执行人控制。
“你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拘留了,你还得履行义务。”在前往银川市拘留所的路上,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就算被拘留15天,也不会免除义务的履行,还是要想办法结案才行,否则只会处处受限,时时担惊受怕。
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双方协商由被执行人筹集价值420万元的白酒,另抵顶价值150万元的房产和车位,共计抵顶570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的利息,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