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市淮阴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2023年3月,余某饮酒后前往足疗店按摩,因醉酒呕吐不止,店员简单处理后让其休息。当天下午18时,店员发现余某无法唤醒,随即报警,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余某已无自主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
余某家属认为足疗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94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但被侵权人有过错可减轻经营者责任。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健康负责,其饮酒及未及时求助是主要责任。足疗店在余某呕吐后的5小时内未及时关注其状态,有一定责任,但其工作人员非专业医护人员,反应在合理范围内。
最终,法院判定足疗店赔偿余某家属10万元。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出,赔偿标准依据侵权责任的过错比例、实际损害等综合确定,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死者的主要责任及其饮酒行为,足疗店的有限过失,因此判定赔偿10万元。
海峡网综合自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