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长安镇,一辆停在路边的粤S小车前,一名收费员正在打印停车收费《通知单》,并在完成打印后将其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然而,当收费员注意到车门上印有“东莞执法”字样时,他犹豫了一下,最终决定收回《通知单》。这一事件被《河南法制报》报道,并在网上迅速传播,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该收费员也因此被一些网友称为“懂人情世故的收费员”。
该事件发生在东莞市长安镇,停车收费行为由东莞市长安镇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这家公司由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长安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分别持有51%和49%的股份。针对“东莞执法”车辆是否应缴纳停车费的问题,东莞市长安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表示无法具体回应,建议咨询上级公司。
19日下午,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条文后告诉媒体,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军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当记者询问视频中印有“东莞执法”的黑色车辆是否属于免收停车费的车辆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该车辆是在执行公务期间停放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通过官方途径与公司沟通以申请免收停车费。
在观看了事发视频后,该工作人员承诺将此事上报公司,以便核查该车辆是否符合免收停车费的条件。至于收费员为何撤回已开出的收费单,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是因为收费员对免收费服务对象的判断不够明确。
综合自红星新闻、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