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消息,黑龙江伊春一消费者称买红牛饮料发现味道不对,仔细一看却发现是“累牛”。该款饮料因外观与红牛相似,引发业界关注。
据悉,这款累牛饮料出品方为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河北华洋饮品有限公司,还注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号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记者致电红牛公司消费者服务热线后得知,无论是河北华洋饮品有限公司,还是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红牛公司与其均没有合作。
天眼查信息显示,红牛维他命饮品(天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赵冬雪,其同时持有该公司90%股权。
对此,律师表示,以公司名称混淆商标名称,是近年来出现较多的一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般的消费者很难做出有效甄别,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判与误购,一旦一些产品质量不过关,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正品厂家的利益,还包括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
因此,对于类似的侵权行为,法院一旦接到被侵权方的起诉,一般都会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则会要求侵权方限期更名或注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