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欠费停电通知函》在网上引发关注,疑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因拖欠电费及违约金48万余元,在2月27日面临停电。
记者注意到,这份盖有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红色印章的文件显示,“贵单位为我局依法供电的客户,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应承担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义务。截止2023年2月24日,贵单位位于新民路34号用电区域2023年1月电费及历史违约金合计483848.85元(其中电费本金:477791.09元,违约金:6057.76 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我局将依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 条和第 39条以及双方供用电合同约定,在2月27日起对贵单位停止供电。为减少停电对贵单位造成的影响,请于27日前结清上述电费。”
2月27日,广西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目前还有电,能正常上班。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人员表示,确实还有48万余元的电费没有交完,具体什么时候停电要以现场的工作为准。
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客服人员向河南顶端新闻记者表示,欠费是事实,目前还欠485190.75元。“2月20号时有交过费用,但交过之后还差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