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禁”与“放”——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相比于过去,今年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尤其激烈。
一来是因为部分地方政府在陆续出台新规,北京、辽宁、大连、山东东营等地规定可以限时燃放;更重要的是,慢慢走出三年疫情阴影的人们,渴望用一场烟花来迎接新的生活。
近三年疫情,每个人都不容易。人们压抑了许久的郁闷心情,太需要一次彻底的释放。正所谓“新年新气象、好运好风光”,人们期待在春节这个万象更新的日子里,借着节日的种种仪式感,来驱散阴霾、祈福祝愿。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热闹的爆竹声,曾经是过年的“标配”,更是记忆中“年味儿”的气氛担当。作为一种辞旧岁、迎新年的传统民俗,在很多人眼里,没有烟花爆竹的新年是没有“灵魂”的。
但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今年过年,尤其不应该随意燃放烟花。当下,疫情仍未彻底远遁,冬季本就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燃放烟花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会加重病人病情。
在医疗资源紧张、血库缺血的情况下,一旦在燃放烟花时不小心炸伤手脚、崩伤眼睛,不仅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还可能会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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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燃放烟花还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每年春节前后,都能看到不少因为燃放烟花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新闻。
而今年春节,很多消防员也是刚刚“阳康”,出警救火对体力和精力的消耗巨大,没必要让他们冒着危险为部分人的“快乐”买单。
随着舆论的升温,烟花的“禁”与“放”,已经成为了各地有关部门必须正视的公共议题。无论是继续“禁燃”,还是适当地“开个口子”,各地政府都应该尽可能和民众解释清楚政策制定的原因和依据,回应公共诉求。
事实上,在舆论“两极对立”的表象之下,政府政策并非只有“严格禁放”和“想放就放”两个选项。
“禁”与“放”,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情况,大城市跟小城市有不同,山区城市跟沿海城市有不同,农村跟城市也有不同。对烟花爆竹的管理也可以有不同的维度,比如:全面禁放、特定时段许可燃放、特定地区许可燃放、由特定单位统一集中燃放等多种选项。
对于网络上的不同声音,有关部门不妨认真倾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努力在各方诉求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从而制定出让尽可能多的民众满意的方案,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
我们看到,面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部分地方已经陆续调整政策,尽量在情与理中找到环保安全和尊重民俗之间的平衡。
例如,北京通州区明确,经公安部门批准后,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山东东营、滨州明确,春节部分区域和个别时段可燃放烟花爆竹……从“禁燃”到“限燃”,这样的缓冲更接地气,也更人性化。
此外,在已经“松绑”的地区,有关部门也需要做好配套措施,比如严查劣质烟花爆竹、避免扰民、加强安全宣传、做好消防应急预案等等。应对周全一些,争议也就少一些。
如何让民众过一个安全健康又“年味儿”浓郁的春节?这是一道“既要又要”的难题。
当然,从更深厚的背景思考,春节是浓郁的中国民族文化的一种典型符号,鞭炮则是这一符号的显著标志,如果以所谓“文明”或“安全”为由一禁了之,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从这一层面而论,“禁”与“放”不仅是一次对地方治理能力的小考,也是对民众关切的及时回应,还是关于如何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一个极有社会价值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