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雨花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想通过“高质量”相亲机构走婚恋捷径的案例。小甜是名校在读金融硕士生,即将走向社会,手头拮据的她,却用奖学金和兼职打工报酬,花费近万元报名了某“高质量”相亲机构,在择偶标准里写道:“无论年长、离异、丧偶都OK,只需引领人生的伴侣”。相亲机构的一对一“婚恋导师”为她介绍了一位年长十余岁的“高质量”男性,并向她表示该男子“有钱、有业、有颜”。她一见倾心,但在一次交往中,男子意图肢体亲密接触,小甜拒绝并报警。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参加相亲活动,欺骗小甜建立婚恋关系,诱使小甜投入情感期待。本院综合考虑,判决男子应向小甜支付精神损害费2万元并书面道歉。
来源:长沙雨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