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5年后,竟然拿到前公司的一笔170万“年终奖”?
显然事有蹊跷!
原来这笔钱
是当事人以非法手段
自己“奖”给自己的!
前不久,上海徐家汇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公司报案称,公司在核对账务时发现有170余万元资金被人挪用、不知去向。
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曾任公司出纳会计的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许某在银行取款
到案后,许某对自己挪用公司钱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其交代,2014年至2018年期间,许某在由其表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做出纳。他的表姐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其表姐去世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表姐夫。
许某认为,表姐公司创立至今,自己也曾作为公司元老为公司做了不少贡献,理应得到奖励,2016年底,曾向表姐夫开口索要公司分红。被表姐夫拒绝几次后,许某一直心存不满。
2018年,由于公司业务调整和人事变动,许某选择了离开,却把公司的公章、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簿也偷偷带走了。
2024年初,许某向表姐夫开口索要公司分红再次被拒后,他便利用这些公章,拿着前公司的支票,利用公司支票兑付漏洞,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等手段,到银行取出了170余万元,给自己发“年终奖”。
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徐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谨防职务侵占,需要企业、公司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财物监管,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内控管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务人员切勿触碰违法犯罪“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