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冲动是魔鬼
在怒气下纵火
更是可怕的行为
1月8日21时许
四川成都
新都区一小区居民房发生火灾
接警后
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21时14分
消防员到达现场
救援人员发现是101室居民房客厅起火
现场有明火,烟雾较大
消防员立即拿出水枪处置
同时组织搜救小组
对楼内被困人员进行疏散
21时25分火势被扑灭
现场过火面积16平方米
无人员伤亡
据事后从辖区派出所了解到,此次火灾发生是由于家庭矛盾。1月8日晚,47岁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费,其子女只愿支付2000元,随即男子做出人为纵火的极端方式。目前纵火男子已被刑拘,后续审判警方正在处理中。
相关案例
因此前与房东产生矛盾,2023年7月30日凌晨,杨某将出租房点燃,随后离开现场,造成租住房间的空调、床、电风扇等物品损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小编提示
放火行为
不仅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更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综合:中国消防、成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