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石磊磊
海都讯 从今年开始,福州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园林局了解到,去年12月20日,住建部印发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该规定已在福州市园林局各个单位进行传达,并实施。
据园林专家介绍,这两年福州建设的公园绿地较多。按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中要约定施工保修养护期,一般不少于1年。保修养护期满,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监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应纳入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记录。
此外,在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堆土(高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等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