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刘海燕
海都讯男子接孩子放学,见财起意将别人遗忘在电动车凹槽内的苹果手机顺走,而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了他盗窃的过程。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7年4月20日下午4时许,谢某到连江县江南乡皇家精博幼儿园接孩子时,趁四周无人注意之时,将吴某遗忘在幼儿园门口的电动车凹槽内的苹果6splus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032元。4月25日,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手机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谢某主动投案,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