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8日,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的通知》,要求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购票平台签订电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规定,做到便于观众查阅和社会监督,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亲民便民的原则。
售票方应明确是否同意“退改签”或什么样情况下允许退改签。对于同意“退改签”的,应明确“退改签”服务流程及服务电话。
该通知要求下达后应立即落实。各影院需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提前了解相关“退改签”规定。线上售票需在观众付款前弹出“退改签”规定协议,直到观众点击“同意”后,才可进一步支付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