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日前,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从今年起,各级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田野文物等无使用人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安全责任。
省文化厅将牵头组织建设覆盖全省各级文博单位的“福建省文物安全在线监管系统”,实现省、设区市、县三级远程监管,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智能巡检。该系统由省、设区市、县三级分级建设,国家级、省级、设区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步实施,争取于“十三五”期末全面完成。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建立文物、公安、住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宗教、海洋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针对主要问题开展不少于两场的联合检查或专项整治行动。此外,将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将盗掘古文化遗址、盗窃田野文物和古建筑构件、盗捞水下文物等犯罪行为作为我省重点类别予以严厉打击;查处非法交易、收藏文物以及擅自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同时,将设立12318全省文物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文物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各市、县(区)以适当形式成立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