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1月28日上午11点半左右,福清市东瀚镇赤表村一渔民在平潭大桥附近海域作业时误捕一只江豚。经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人员初步检查和判断,符合放生条件,江豚于当日12时许被放回深海。
据捕到江豚的渔民林先生介绍,当天11点左右,他在平潭大桥附近海域撒网作业,半小时后收网时发现渔网中误入一只“海豚”,随即将其拉上渔船并立即联系村委。“拉网上来还以为是只海豚,发现它的左鳍轻微受伤,但很活泼,一直在摆动。”林先生说。
后经福清渔政人员确认,这其实是一只江豚,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江豚左鳍轻微受伤无大碍,符合放生基本条件,林先生便将江豚带到深海海域进行放生。据悉,江豚在地球生活已有2500万年,由于其数量锐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现已是功能性灭绝物种。 (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