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去年9月12日,在莆田市涵江区“老涵江饭店”,57岁的厨房帮工范阿姨上班时,手中的两个碗不小心脱落,碎片割伤了左脚,导致肌腱断裂。日前,范阿姨的家属拨打海都热线95060反映,范阿姨已经出院,但饭店曾承诺的赔偿,却还没有到位。
范阿姨的媳妇郑女士说,出事前,她的婆婆在这家饭店已上班一个多月,在厨房做帮工,当天,因准备宴席,婆婆不小心将两个碗摔到地上,左脚被碎片割伤,鲜血直流,随即被同事送到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婆婆的肌腱断裂,需住院治疗,但一个月不能下地。
郑女士说,婆婆住院第三天,饭店的厨师长(股东之一)买了水果前来看望,承诺医院结算后会作赔偿,但不会预先支付医药费。在郑女士提供的一份赔偿清单里,包括治疗费用、工资和其他费用等,总计金额为17105.17元。
前日上午,海都记者联系上“老涵江饭店”负责人。对家属提出的“赔偿延误”的说法,该负责人称,相应的工资肯定会发,是范阿姨没有来领取,但1.7万元的赔偿,金额太大,无法接受。此外,在住院时,曾与其家属沟通,医疗费用医保报销一部分,剩余的店家赔偿,但对方故意不走医保报销。对此,郑女士解释,其婆婆只有农村医保,且医生告知工伤不用走医保。
福建邹鲁律师事务所王洪辉律师认为,范阿姨在该饭店上班一个多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肯定属于工伤,而工伤赔偿包含多方面,有营养费、护理费等,若双方无法协商,可走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