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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南京、福州、烟台等一二三线城市共有产权房项目纷纷落地。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模式,是落实中央“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托起“夹心层”市民安居梦的探索。
截至2017年底,南京已有1740多户申购人拿到了共有产权房,其中个人持有的产权从50%至80%不等。
2017年12月,烟台宣布,首批拿出1254套现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成功选房者今年3月即可入住;福州在这个月也拍出了第一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预计建设500套住房。
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北京、南京、福州等城市共有产权房供应地块区位优越,其中福州首块共有产权房用地位于三环以内,毗邻浦新小区,商业配套成熟,交通便利,公交车半个小时抵达市中心。
但也有不少购房者对共有产权房的运行制度表示担心。记者采访了解到,各地在这方面已有明确规定。如北京市规定购房者持有产权不得低于50%,目前推出的项目购房者与政府代持机构的比例为5∶5或者7∶3,且政府代持机构的权益个人不能回购。而烟台市则相对灵活,购房者2年后,可以按照市场评估价回购。
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君甫表示,从政府投入角度看,共有产权房是一种可持续、能够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方式。
业主则期待,未来体系内的循环运行更加灵活,比如家庭未来面临人口增加或者工作地点变动时,能够建立共有产权房内部协调轮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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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