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通讯员 市环宣
海都讯 日前,记者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诚信福州”建设工作部署,该局制定实施了环境保护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社会监督四个方面。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
企业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期限为1年,并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企业,可提出修复申请。去年,我省首次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福州市共有355家企业参评,福建省立医院等4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福建奋安不锈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
评价结果对企业将产生哪些影响?
失信企业则将受到环保部门惩戒措施,例如列入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对象,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环保资金补助,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等资格等。此外,还将受到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23项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