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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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当“二传手”,多当“主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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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福利,还得光明正大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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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正常福利,还得光明正大地发

据报道,全国总工会昨天公布了新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除了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职工生日可以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外,还首次明确提出职工婚丧嫁娶等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职工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婚丧嫁娶给予慰问金,退休离岗发放纪念品,都是尊重世风人情,增进单位与职工情感联系的合理做法。人情不是洪水猛兽,健康的人情是任何组织、任何机构得以维系发展的润滑剂。风清气正不等于不近人情。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节日腐败”成为反腐败、反奢侈浪费的重头戏。虽然有关部门为了纠偏不断下发“保障正常福利”的文件,但有些地方、有些单位还是缩手缩脚、畏首畏尾。从“滥发”变成“不发”,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对福利“一刀切”的做法并不符合政策的初衷,反而有转移焦点的嫌疑。因为“怕犯错误”所以拿普通职工开刀,也是缺乏担当的体现,只会挫伤一线职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在反腐败常态化、制度化的前提下,厘清正常福利与不正之风的界限就更加显得必要。福利发放是有充足的法律依据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所以正常福利就应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发。

反对隐性福利、滥发福利,就是为了保障职工正当合法的福利。因为福利不是不劳而获、飞来横财,而是广大职工日复一日兢兢业业付出换来的应得回报。随着经济发展,福利项目理应越来越透明,福利标准理应越来越合理。(来源澎湃新闻,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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